每小時基本工資自103年1月1日起調整至115元,每月基本工資自103年7月1日起調整至19,273元

行政院院長江宜樺今(24)日核定基本工資調整案,每小時基本工資自10311日起調整至新臺幣115元,每月基本工資自10371日起調整至新臺幣19,273元;
《核銷時請注意》
國內就學且無專職工作之學生:
其薪資所得大於基本工資(19,273)需扣繳二代健保2%補充保費。
外國人:
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.5倍以下者(28,910()),按給付額扣取6%稅額;大於每月基本工資1.5倍者(28,910),按給付額扣取18%稅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