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師長、同仁們大家好
二代健保自102年1月1日起,針對特定收入(如:領到超過投保金額4倍的獎金,或領取執行業務收入、股利所得、利息所得、租金收入及非投保單位所給付的薪資所得單筆金額達5,000元時),由給付單位代為扣繳補充保險費。相關訊息請至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\二代健保專區查看。
附件為101.12.19二代健保(預算會計系統)校內說明會簡報檔、判斷流程及相關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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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計室敬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