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月基本工資自112年1月1日起調整至26,400元,基本工時調整至176元

依據行政院核定勞動部「基本工資調整」,自明(112)年1月1日起,每月基本工資將由現行新臺幣25,250調整為26,400,每小時基本工資將由現行168元調整為176

《核銷時請注意》

保險對象領取的兼職所得:

其薪資所得大於基本工資(26,400)需扣繳二代健保個人負2.11%補充保費。

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(外國人)

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.5倍以下者(39,600()),按給付額扣取6%稅額;大於每月基本工資1.5倍者(39,601),按給付額扣取18%稅額。

新聞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