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請同學自113年2月1日起再上網列印繳費單或直接於線上繳費。
選擇學校à輸入學號à輸入身分驗證碼(身分證後6碼)
二、請學生依繳費單上規定之起訖日期辦理繳費。繳費方式說明
三、具減免身分者,請先辦理學雜費減免,再辦理貸款或繳費。
四、列印繳費證明:繳費完成收據請妥善保存,若收據遺失或以信用卡繳費者(需待三個營業日)或超商繳費者(需待五~六個營業日),再至第e學雜費入口網補印繳費收據。
五、學雜費收費標準請至會計室首頁\相關辦法\學雜費專區查詢
行政院為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【定額減免】學雜費一學期17,500元
施行時間:112學年度第2學期
補助對象:本國籍私立大專校院具學士班學籍學生。(不含碩士班、延修生)
※ 定額減免、各類減免及其他部會助學措施,僅能擇一申請,不得重複請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