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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月基本工資自113年1月1日起調整至27,470元,基本工時調整至183元

依據行政院核定勞動部「基本工資調整」,自明(113)年1月1日起,每月基本工資將由現行新臺幣26,400元調整為27,470元,每小時基本工資將由現行176元調整為183元

《核銷時請注意》

保險對象領取的兼職所得:

其薪資所得大於基本工資(27,470元)需扣繳二代健保個人負擔2.11%補充保費。

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(外國人)

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.5倍以下者(41,205元(含)),按給付額扣取6%稅額;大於每月基本工資1.5倍者(41,206元),按給付額扣取18%稅額。

勞動部新聞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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